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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引起各媒体广泛关注的34岁的变性人高婷婷,3月2日正式向社会宣布决定停止变性,并公开寻找一名20-38岁之间能理解他的女子为妻,过上自然、幸福、正常的生活。中新社发 贾春毅 摄

变性人高婷婷名誉权案败诉 涉嫌妨碍公务今被捕
中国法院网讯 4月16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准变性美女”高婷婷起诉的名誉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原告高婷婷是一名变性人,变性手术目前已经进行了一部分。不久前,他在北京的王府井书店购买了一本名为《纠正上帝的错误》一书,这本书是2005年上海文艺出版总社出版的,作者为杂文作家邵传烈(笔名吴兴人),书中提到原告,并写有:“也有时会出现一些芜杂的色彩,”“许多市民认为此举不雅,有悖社会伦理让人不舒服”“煞费苦心结果适得其反,这也是想借变性人做广告大赚一笔所始料不及的”等文字。高婷婷认为此文章未经自己同意,使用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且言语用辞带有贬义色彩,严重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名誉权及生存权。该书在王府井等书店销售,该文章还被新浪网转载,高婷婷便将上海文艺出版总社、作者邵传烈、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被告上海文艺出版总社、邵传烈、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各自赔偿其精神损失38万元;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赔偿10万元;并删除该书和新浪网中相关内容。 >>详细
“准变性人”高婷婷法院门口被抓(图)
高婷婷刚出法庭就被抓
今天(16日)上午,当“准变性人”高婷婷拿着败诉判决走出东城法院审判楼时,几名民警上前将他拦住,宣布高婷婷因涉嫌妨碍公务被逮捕。在刚刚结束的宣判中,法院驳回了高婷婷对《纠正上帝的错误》一书出版、销售单位和作者的名誉侵权之诉。
今天开庭,高婷婷穿得十分鲜艳:粉红色紧身亮片上衣、红色贴身短裙、粉红色靴子,还配着一个橘黄色小包。进入法庭时,他还和众记者轻轻地打了声招呼。宣判时,高婷婷也显得很平静,他双手背在身后,还不时往记者席上看一眼,又轻轻地把挡在脸上的头发揽到耳后。听到法院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高婷婷说:“我对判决表示不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继续维权。” >>详细
变性人高婷婷冒雨告别看守所 期待二审开庭(图)
文并摄/记者 洪雪
上午9点30分,朝阳看守所大门被打开,一身灰色衣裤的“变性人”高婷婷走出来。
今天, 高婷婷见到记者,先是愣了一下,停留了两步后继续往前走,并小声嘟囔着说:“你们怎么知道我今天出来?你们还记得我呀?”
记者看到,高婷婷表情忧郁。记者问其获得自由后的心情如何,高婷婷说:“还行吧,就是觉得将来生活比较艰难,我现在就期待着侵权案二审开庭。” >>详细
“准变性人”看守所内单独羁押 上诉状告电视台
北京朝阳看守所考虑高婷婷的“准变性人”身份,在看守所的有限条件下,特意为其安排单独羁押。由于被羁押时高婷婷身着女装(迷你短裙),看守所在其入监后,又特意为其找来衣服。高婷婷对东城区人民法院能够考虑其被羁押的具体情况,尊重其民事权利并到看守所为其办理上诉表示感谢。高婷婷表示,一审法院虽然判其败诉,但自己有信心在二审打赢这场名誉权官司。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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