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全国各地警方已开始对网络上的“艳照门”图片全面清查。近日,山东省破获两起传播“艳照”案,两名嫌疑人被拘留。
传播淫秽图片牟利
2月13日,淄博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的民警发现:2月12日22时,一自称“你很无聊”的网友在某网站论坛发帖“CGX图片全集”,帖子内容为:“CGX图片全集!!要的赶紧来啊!共94M,想要的加QQ群13429***,种子在群共享文件里!要加快速度了,2天后删除!”
根据此条信息,民警发现QQ13429***群的共享页面提供图片下载的种子,共有不雅照片七百余张。民警通过调查发现,在论坛发帖和提供不雅照片种子为同一个账号发出的。该账号的拥有人是韦某。
当日,在掌握确切证据的情况下,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韦某抓获。据韦某讲,2月12日21时许,其一外地网友通过QQ将“艳照门”事件的不雅照片种子传送给他。随后,他将此不雅照片种子放置到QQ群的共享页面里供网友下载浏览,并在论坛发帖“CGX(陈冠希的字母简写。记者注)图片全集”,宣称QQ群内提供淫秽图片下载,招揽网友进入此QQ群。2月14日,根据鉴定,韦某传播不雅照片千余张。目前,嫌疑人韦某已被警方拘留。
增加QQ空间访问量传照
2月14日,泰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的民警发现,有人在百度QQ吧上提供QQ个人空间的链接和密码,故意传播有关“艳照门”事件的相关不雅照片信息。
当天下午2时许,民警将违法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据悉,为增加自己QQ空间的访问量,从2月10日起,李某在互联网QQ个人空间上故意传播有关“艳照门”事件的相关不雅照片180余张。2月15日,李某被泰安市公安局拘留。
警方有关人士表示,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或将图片挂到博客、论坛上都涉嫌违法,警方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传播者的责任。如果网友在网上发现“艳照”,可点击网站上的“网络警察”图标,向警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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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艳照”两百张可判刑
《法制晚报》报道,2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首次明确表态,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属违法。如果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且数量在200张以上,赠予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聊天室、论坛、电子邮件等方式,传播属于淫秽图片的“艳照”200张以上,或传播到网上使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的,传播者将被追究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刑事责任。 (记者殷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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