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春风行动
(一)活动主题:“进城务工,帮您解难”。
(二)服务对象: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和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三)活动时间:2008年春节后到3月底的1个多月时间。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前、延后或延长活动时间。要联合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在此期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维护好招聘用人的正常秩序。活动结束后的1周内上报活动总结。
(四)工作内容:开展“六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集中职业指导。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在一定时间段内集中开展职业指导,为有求职意愿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服务。二是印制一批“春风卡”。把《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中涉及劳动者的条款作为主要内容,在车站、工地等进城务工人员相对较多的地点免费发放,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三是组织一系列专场招聘会。各地要摸清企业用工情况,搜集一批与农村劳动者相匹配的就业岗位,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专场式、中小型招聘会。四是培训一批农村劳动者。根据农村劳动力的实际情况,结合社会需求,组织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严格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切实提高农村劳动者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五是认定推荐一批“放心职介服务机构”。结合宣传和贯彻落实《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认定推荐一批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授予2008年“放心职介服务机构”铭牌,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鼓励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开展优质服务。六是开展一次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一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发挥“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功能,做到责任、政策、资金三落实,使进城务工人员求职有门路、上岗有技能、工资无拖欠、权益有保障。一是落实责任制度。高度认识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将“春风行动”作为本地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积极部署,将每一项服务活动落实到具体的机构和工作人员,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评估;二是落实免费服务政策。创新手段,贴近需求提供实效服务,开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向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免费和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三是落实培训补贴。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落实专项资金。
二、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一)活动主题:“发展民营经济,拓展就业天地”。
(二)活动时间:2008年5月12-18日的一周时间。活动结束后的1周内上报活动总结。
(三)活动范围:市及县(市区)民营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招聘周活动。
(四)招聘对象:失业人员、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城乡各类劳动者。
(五)工作目标:1、促进招聘周活动与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相结合;2、搭建三方活动招聘平台,使民营企业招聘的岗位信息与求职者的就业愿望实现有效匹配;3、通过面对面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培训报名和职业介绍等活动更好地为求职者进行就业服务;4、促进大批参加招聘周活动人员在短期内实现就业再就业。
(六)工作内容:1、建立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多方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分管领导组成,活动筹备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市场部;2、开展招聘前、中、后的宣传活动,树立招聘周品牌;3、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行动,举办招聘周活动;4、对参加招聘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5、建立就业跟踪卡,将招聘活动做实。
(七)工作要求:1、要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劳动保障部的要求,会同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2、加强协调配合,实行四级联动。劳动部门要会同工商联抓好民营企业用人信息的采集工作,与总工会一起抓好对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和维权工作。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村(居)委实行四级联动,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期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招聘求职信息要全部录入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共享,并将招聘信息直接发送到村(居)。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要结合本地实际,举办“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深入调查,了解当地失业人员、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和其他城乡各类劳动者的求职意向及技能情况,提高服务的针对性;4、招聘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和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三、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我们帮您迈开职业生涯第一步”。
(二)活动时间:2008年9月1日至30日。活动结束后的1周内上报活动总结。
(三)活动范围:市及县(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大中专技校毕业生。
(四)服务对象:离校回到原籍并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办理失业登记的中专、技校毕业生。结合登记失业毕业生的具体情况,确定一批生活困难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毕业生作为服务的重点对象。
(五)工作目标:1、登记求职毕业生全部得到免费就业服务;2、登记失业毕业生全部得到适合的岗位信息和专项就业指导;3、家庭生活困难的毕业生,实行“一对一”的就业援助。
(六)工作内容:1、专门收集一批适合毕业生从事的就业岗位,广泛的进行宣传和发布;2、针对毕业生情况,制定专门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自主创业帮扶等方面的针对性服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3、召开分行业、分层次的专场招聘会及与院校联合举办“送岗位进院校”招聘会,方便广大毕业生求职就业;
(七)建立大学生就业基地:1、在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大学生就业基地,根据大学生实习的人数和专业,在直接接纳和安排实习的同时,还要发挥全市13个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优势,为高校学生提供就业前的实习和实践机会。实习生通过参入和体验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的各项工作程序,掌握择业技巧,增强择业能力,制定职业规划,理性地选择职业,顺利实现就业。2、搭建互动的信息传递平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向高校发布市场供求状况,提供市场趋势分析报告,为学校合理设置专业和培养目标提供参考依据;高校也将随时提供毕业生的就业信息,纳入到人力资源市场专业技能人才信息库,并通过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发布毕业生资源状况和择业意向,提供给用人单位,建立起畅通的就业渠道。3、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工作。依托劳动保障部门的创业培训基地和师资力量,定期到高校开展创业指导讲座,对有创业意向的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工作。4、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结合就业需求和教学要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活动,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共同做好大学生的就业工作。
(八)工作要求:1、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教育和人事等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机制;2、要建立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并组织实施各个专项服务工作;3、要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了解每一位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制定针对性的就业计划,提供“一对一”的服务;4、要提高针对毕业生的失业登记、档案保管、劳动事务代理等方面的工作效率,方便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5、要建立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对服务月期间登记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升服务管理水平;6、各县(市区)要在9月17-18日,在人力资源市场中举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7、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数据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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