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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烟台新建经适房1万套 占新建住房10-15%
水母网2月3日讯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我市将重点推进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宅,以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确保经济适用房(含廉租房)占新建住房总面积的10-15%,以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
“十一五”期间,市中心区新增各类住房10.9万套,总建筑面积为1072万平方米,到2010年市中心区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将达到25平方米。 >>详细
改善市民居住条件--解读烟台新城市住房保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住房保障工作,改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省有关意见要求,市房管局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并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以烟政发[2008]4号文件印发。
《意见》明确了“十一五”我市住房保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框架,提出了扩大保障范围、完善退出机制、落实土地资金等政策措施和推进机制,对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意义重大。昨日,本报记者就《意见》相关内容采访了市房管局,就我市新城市住房保障意见为市民进行全面解读。 <<详细
独家发布:烟台市住房状况调查分析报告
14日,记者从烟台市房管局获悉,烟台市住房调查分析报告正式出炉。调查报告显示,目前,烟台市民户均建筑面积为81.78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达到29.90平方米。其中,龙口市户均和人均建筑面积均居各县市区之首,分别为102.68平方米和36.85平方米。
从户均建筑面积来看,房屋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比例最大,有151899户,占21.45%;其次为70平方米-80平方米的房屋120784户,占17.06%;60平方米-70平方米的房屋117058户,占16.53%;50平方米-60平方米的房屋77876户,占11%;5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67721户,占9.56%;100平方米以上131263户,占18.54%。总体来讲,烟台市一半以上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100平方米之间。
从人均建筑面积来看,人均27平方米至40平方米的所占比例最大,为28.19%;其次为40平方米以上的,占21.98%;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25平方米的占15.28%;15平方米-20平方米的占10.55%;25平方米-27平方米的占10.46%;10平方米-15平方米的占3.64%;8平方米以下占8.79%;8平方米-10平方米所占的比例仅有1.11%。 >>详细
烟台出台住房建设规划 2010年人均住房25平方米
烟台“十一五”住房建设目标 中心区建1万套适用房
山东烟台:创新模式让保障性住房遍地开花(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