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2月17日讯 以充话费为由,持刀威胁营业员抢劫13部手机。日前,李某、马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我市检察机关批捕。
家住甘肃省的李某、马某都是年仅18岁的青年。2007年12月14日21时,二人携带砍刀,以充话费为由进入某移动营业厅内,采用持刀威胁、言语恐吓的方法抢得手机13部、现金300元。同年12月25日19时30分许,二人又采用相同手段,窜至烟台某通讯营业厅,持刀威胁实施抢劫,因有其他顾客出现而未得逞。(培森 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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