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妇俩一天内接连遭遇车祸,肇事者均驾车逃逸。蓬莱警方迅速出击,在短时间内破获两起逃逸案
1月24日,对家住蓬莱市登州街道凤凰社区的崔亚金、纪桂香夫妇来说,是个不幸的日子。
当天18时50分左右,崔亚金沿蓬丰路由东向西步行至杨家疃村时,被一辆摩托车从后面撞倒,事发后摩托车逃逸。其妻纪桂香接到丈夫的电话后立即报警。在现场救助丈夫的过程中,纪桂香又被另一辆从后面驶来的两轮摩托车撞伤,肇事摩托车同样逃逸。
19时许,蓬莱市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组织警力赶至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残留的摩托车配件碎片及纪桂香记下的一个车牌号,民警很快锁定了两起交通逃逸案的当事人,并展开抓捕行动。
根据纪桂香提供的车牌号鲁FPW569,民警上网查询了相关车辆信息,确定第二辆肇事摩托车车主为南王街道位骆村的骆某某。19时30分许,办案民警赶到骆某某家中时,骆某某还没有回家。半小时后,骆某某推着一辆两轮摩托车出现在自家门口,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抓获并传唤至交警大队。据骆某某交代,他经过案发地点时,被对面车辆的强光挡住了视线,模糊中撞到了人,事后因怕承担责任,便将拦住摩托车的纪桂香再次拖倒,选择了逃逸。谁知,摩托车驶出案发地点约0.5公里处时出了毛病,骆某某无奈之下只能将车推回家中。
相对于骆某某的主动认罪来说,第一起肇事逃逸的当事人马某某要狡猾得多。案发时,崔亚金只记下逃逸摩托车牌号尾数为4,民警根据现场残留的肇事车碎片,利用警务通查询得知,蓬莱市同一型号、车牌尾数为4的摩托车有数十辆,逐辆排查难度很大。确定马某某有重大嫌疑,遂将其列入第一个排查对象。
1月25日8时30分左右,民警在长乐街马某某家中,见到一辆车头崭新、牌号为鲁FNT714的摩托车,但马某某称摩托车前几天坏过,刚刚修好,拒不承认肇事事实。在铁证面前,马某某不得不承认自己肇事逃逸的经过。据马某某供认,肇事后他借口为伤者找车,迅速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因害怕撞坏的摩托车漏出马脚,径直到位于汽车东站的一摩托车配件店购买了损坏的配件,回家后自行更换,企图毁灭证据。
短短14个小时,两起摩托车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本报记者 闫晓智
通讯员 王瑞国 姜善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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