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母网2月1日讯(记者 纪殿国 通讯员 于建勇 赵志强)海阳市行村派出所民警经过18次调查取证,终于获取了行村镇石人夼村犯罪嫌疑人姜某殴打他人的确凿证据。昨日,姜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至此,一个拖延了1年之久的疑案终于结案。
2006年11月28日中午12时许,行村镇庶村村民纪某、隋某及姜某同在庶村一家酒店喝酒,期间,隋某与纪某因琐事发生争执、撕扯。姜某在劝架过程中,将纪某推倒并殴打,致使纪某左脚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案件发生后,派出所民警立即着手调查,但由于现场目击证人李某心存顾虑拒不作证,姜某对违法事实也矢口否认,导致案件难以结案。然而,办案民警一直没有放弃调查,他们先后18次登门找到李某,耐心地做他思想工作,终于获取了充分证据,将姜某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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