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农民购买家电踊跃
水母网1月20日讯 昨天上午,在牟平区姜格庄镇王家疃村,村民邹立远迎来了他申请购买的“补贴”冰箱。这是我市首批送到农户的“补贴家电”。邹立远购买这台冰箱花了1650元,他可享受财政补贴215元,补贴款将在他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他的一卡通储蓄账户。
昨天,由市财政局和财贸办组织的“家电下乡”产品,在烟台13个县市区上千余家电指定销售网点正式发售,农民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类产品,凭有效证件可到当地的乡镇财政所申领“家电下乡”补贴,标准为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
据了解,农民可了解家电下乡产品型号、最高限价和销售网点名单,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在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产品,索要正规发票。开箱时要注意验证及保存产品标识卡,并以此作为申领补贴的重要凭证。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三类试点产品的价格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15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0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农民购买产品后,可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苏允诰 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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