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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孙宏弢 兰传斌 通讯员 张经双 报道
本报烟台讯 商品房小区里辟出一定比例作为经济适用房,实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联动,是烟台市破解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新招数。截至目前,烟台已确定了13个联动建设项目,将在3年内建设经济适用房42万平方米,届时将有5000多户住房困难家庭喜迁新居。
据烟台房管局今年进行的一项住房调查显示,芝罘、莱山两区中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达19413户。面对困难家庭住房难的问题,烟台市努力健全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政府限价住房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十一五”期间,烟台市将在市中心区至少建设经济适用房80万平方米,共计1万余套住房。为了更好地解决经济适用房建设的配套资金问题,有效保证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烟台市除了集中建设经济适用房小区之外,还提出了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小区联动建设的新思路,并于2006年起付诸实施。规定除在市区黄金地段外,国有出让土地上的商品房开发项目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房。在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前,各有关部门提前作出规划指标、户型面积、基准房价等控制性要求,作为土地“招拍挂”的条件,并由房管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房建设协议书》,明确约定建设标准、供应日期等各项内容,实行经济适用房在整个开发项目中首批建设、首批供应。
自2006年底以来,烟台市已在市中心区几个批次的国有土地“招拍挂”中,先后选定了朱家滩、蓁山屯、黄屋夏家、锦绣新城B区等13个地块作为联动建设项目。目前,各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已经展开,部分项目已通过规划审批,2008年前后将陆续开工建设。
责任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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