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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部分没有供暖的小区居民询问,今年能不能供暖?未供暖的小区如何办理供暖手续?(适用于5区)
市热力办:申请供暖,一般是由小区的开发商和供热公司签订供热协议,然后供热公司给予供暖。有些居民小区是业主所在的单位很早就开发建设的,这种情况由单位出面和供热公司签订供热协议,单位倒闭的由小区居民集体协商与供热公司签订供热协议。
记者:今年芝罘区和莱山区的供热价格是怎么规定的?哪些市民享受补贴?
市热力办:住宅建筑面积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以下的,执行18.9元/平方米;超过7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执行22元/平方米。非住宅价格,按建筑面积28元/平方米执行。
政府将继续对城市困难群体和低收入家庭进行补助,对"三无对象"(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取暖费实行全额补助,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取暖费的65%。
记者:今年什么时候开始供热?供热期间市民对供热温度比较关心,室内标准温度是多少?市民测量室内温度的时间和测温位置有何规定?
市热力办:今年11月16日开始供热,请市民做好相关准备。
烟政发[2002] 122号《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在供热时间内,当室外温度不低于-6℃时,未安装热计量装置的用户,卧室、起居室(厅)、餐厅温度应不低于16℃;盥洗室、厕所、厨房温度应不低于12℃。已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温度由用户自行调节。
烟台市《城市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规定:测量室内温度,应使用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验合格的检测仪器,测温时间为7:00-10:00、15:00-21:00,测温位置为房间中央离地1.5米高度。
责任编辑 刘春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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