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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金海善 实习生 韩磊 曹俊然 通讯员 张爱强
本报讯 为规范疫苗的购销和使用,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保障人用疫苗安全、有效。近期市卫生监督所对部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预防接种门诊进行了抽查。专家提醒市民,接种疫苗应到持有《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资质证书》的接种门诊,不要到诊所或药店自购疫苗接种。
专家介绍,预防用生物制品是人类控制、消灭传染病的有力武器,通过生物制品的预防接种,能够有效地保护易感人群,防患于未然。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从疫苗购进渠道,对照实物查看购进记录,查看是否有非法渠道购进疫苗、是否有过期失效疫苗。执法人员对疫苗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提供的疫苗检验合格证书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进行了核对。另外,疫苗接种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也做了重点检查。从抽查情况看,各单位在疫苗采购、入库、储存、运输、销售、领发和使用等环节均能执行有关规定,接种程序比较规范。
市卫生监督所专家提醒市民,为了确保您的健康权益,接种疫苗时一定要查看对方资质,应到持有《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资质证书》的医疗机构接种门诊,收费疫苗应索取发票,不要到诊所或药店自购疫苗接种。

按时给孩子接种疫苗 市疾控中心提醒保管好接种证
水母网4月26日讯(实习记者 徐睿 通讯员 张晓鹰 )25日是第21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上午,市疾控中心在文化广场举行了现场资讯和义诊活动。
据介绍,现在有的家长不注意儿童接种证保管,往往在用的时候就找不到了。接种证对孩子上学、出国都是必需的。而且,每搬到一个新的住处,只要出示接种证,医生就可以按时继续下面的接种了,既不会漏种,也避免了重复接种,可以有效地让传染病远离孩子。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注意了:接种疫苗享受烟台的待遇
水母网4月26日讯 昨日是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烟台市卫生系统10家单位在文化广场开展了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市区两级防疫站的工作人员就外来务工人员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工作人员介绍,凡准备在烟台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儿童,到了接种证上的预约时间,均可持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接种人员会按规定在接种证上进行登记。
责任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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