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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滕世雷 张环泽 报道
本报济南1月21日讯 1月1日《护照法》实施后,不少读者拨打本报热线,咨询如何申领新护照,记者就此今天采访了省公安局厅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
护照法元旦起实施 申请护照需提交出国证明材料
据介绍,新版普通护照将有效期由原来的5年一种调整为两种:普通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5年,十六周岁以上的10年。新版普通护照的加注采用贴纸方式,取消了延期加注和出生日期加注等规定。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解释说,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申请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上述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据介绍,对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无法证明身份的、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予签发护照。对因妨害国家边境管理秩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和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到三年内,不予签发护照。对弄虚作假骗取护照,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护照,出售护照,持用伪造、变造护照,冒用他人护照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拘留、没收违法所得等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所持证件予以扣押、收缴或者宣布作废。
据了解,《护照法》实施前市民申办的护照,只要护照在有效期之内,还正常使用,没有必要更换新护照。短期出国的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者损毁不能使用等情形,应当向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它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责任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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